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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

发布日期:2023/3/17 10:18:18 浏览:33

来源时间为:2022-12-06

中旭置业(漳州)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600]ZXZY[DY]2022001

2、项目名称: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协商保证金11-1广告服务1批50000否信息传输业5000050000022-1广告服务1批100000否信息传输业100000100000033-1广告服务1批150000否信息传输业150000150000044-1广告服务1批50000否信息传输业5000050000055-1广告服务1批100000否信息传输业1000001000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包1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闽南日报(漳州)广告公司漳州市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包2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漳州电视台福建省漳州市九龙大道1199号广电中心包3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199号漳州广播电视中心16楼包4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36号移动通信大楼包5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综治及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福建法治报社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1号屏东写字楼5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本合同包。2.1中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查询结果存在以上问题的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包:2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本合同包。2.1中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查询结果存在以上问题的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包:3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本合同包。2.1中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查询结果存在以上问题的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包:4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本合同包。2.1中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投标人应在(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查询结果存在以上问题的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包:5明细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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